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清水县扶贫办把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清查清理,对查摆和清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建立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扶贫资金的有效、安全、规范使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清水县扶贫办对清理清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即知即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提出要求,进行限期整改。针对2012年以前扶贫项目工程6.7万元质量保证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县扶贫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了复验,6.7万元质量保证金已全部拨付施工单位;针对“两后生”培训基地天水农校对清水籍78名辍学学生学费补助预留到2014级新生中享受的问题,督促天水农校进行了认真整改,并于9月10日前退回未发放的贫困户“两后生”学费补助10.85万元到县财政专户;针对个别乡村扶贫互助社贷款到期后,未按期回收的问题,扶贫办安排专人跟踪督查,对部分逾期资金进行了收缴,对未回收的资金,落实到责任人,限期回收,确保互助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为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取得成效,清水县扶贫办领导班子从纠正对照检查过程中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入手,对12条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并结合实际,对单位已有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纳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1个制度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6个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制定制度4个。整改活动有效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扶贫资金惠民问题,取得了群众满意的效果。
据清水县扶贫办副主任宋旭辉介绍,下一步,清水县扶贫办将继续推进集中整治、现场清查清理工作,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大扶贫互助资金和到户项目的清理清查力度。同时,认真落实项目全程监督的有效机制,明确扶贫项目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形成全过程、全方位、全社会监督的有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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