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撞人 难逃法律制裁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秦州讯【记者蔚军平】11月11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醉酒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将一路人撞伤,不仅赔偿了伤者的医疗费和经济损失,还接受了交警部门对其2000元的行政处罚,最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了刑。

    去年4月2日21时许,秦州区的闫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沿皇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某运输公司门口时,与行人杨某发生相撞,致杨某受伤。

    后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闫某血样中检出酒精成份,含量136mg/100ml。秦州郊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闫某支付杨某治疗及检查费用6000元,秦州郊区交警大队对闫某行政处罚2000元。

    5月29日,闫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经侦查机关主持调解,闫某除支付的医疗费外再赔偿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5000元。

    8月21日,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闫某犯危险驾驶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被告人闫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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