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麦积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杨薇】11月24日,记者从麦积区法院了解到,一男子在停车时与保安发生纠纷,在遭到另一保安的辱骂后,该男子将另一保安一脚踏倒,损伤其两根肋骨。
今年4月4日8时许,麦积区的陈某将自己的三轮车停放在麦积区桥南的天嘉物流中心院内,该物流中心保安崔某上前让其缴纳停车费时,双方发生口角。
另一名保安常某见状走上前来对陈某破口大骂,陈某听后飞起一脚将常某踏倒在地。常某在倒地期间,后腰处碰在水池边上,当时倒地不起,经医院检查,常某的两根肋骨骨折需住院治疗。
经麦积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常某右侧第11、12肋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肘部软组织挫裂创属轻微伤。
8月6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麦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发后,陈某与常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陈某一次性赔偿常某各类损失35000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9月23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后,依照我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