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赟平
一条条四通八达的水泥路,一处处红瓦白墙的新村舍,一户户整洁卫生的农家院,一个个邻里互帮共助的新风尚,奏响了清水县美丽乡村建设的动人乐曲。
据悉,清水县自2006年以来累计投资12.08亿元,大力实施“产业发展、民居改造、设施配套、环境整治、服务提升、生态建设”六大工程,共建成新农村126个、文化墙3000面1.35万平方米,完成危房改造项目1.13万户,打造优质干鲜果基地47.2万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26个。农村水泥路覆盖率达83.1%,自来水入户率达95.8%,住宅砖房率达63.5%,巷道硬化率达48%,梯田化率达55.3%,绿化率达35.01%。受益区群众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住上了宽敞明亮的房子,告别了居住旧房危房、雨天走泥泞土路、饮用井水泉水河水、环境脏乱差的历史。
县上按照“村庄规划到行政村、道路规划到自然村、产业发展规划到户、科技及技能培训规划到人、具体责任规划到领导”的“五到”要求,统筹部门技术力量,组织相关专家深入村组农户,结合行政村自然条件、民俗风情等实际,按照一次到位、50年不落后的标准,对全县18乡镇的新农村建设、4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5条公路沿线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工程逐村编制规划,突出“四个围绕”。即围绕满足学前适龄儿童入学,规划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幼儿园,落实编制和师资队伍;围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规划建设260个村级文化广场,配套功能齐全的设备器材;围绕满足群众学习需求,规划建设266个农家书屋和村文化活动室,配套必要设施和刊物;围绕保证群众就地就近就医,规划建设21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服务中心)和269个村卫生室(所),配套完善基本医疗设施,确保了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和超前性。
按照“县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整合项目资金、鼓励自筹资金”的原则,推行县上支持一点、单位部门帮扶一点、乡镇挤出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村民自筹一点的“五个一”的办法,自2006年至目前,全县新农村建设投资达10.8亿元,其中省、市、县、乡财政筹资1655万元,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灾后恢复重建、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道路通畅工程等涉农项目资金3.88亿元,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资545万元,群众自筹建房资金6.7亿元。同时协调金融部门为1435户农户落实“双联”贷款7175万元,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
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干部包抓指导和部门联系帮扶美丽乡村建设制度,确定每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至少有1名县级干部包抓、3至4个部门帮建。围绕“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目标,把美丽乡村创建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制定并执行《清水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和美丽乡村创建先进乡镇、示范村的考核验收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从今年起,省级示范村省、市、县各配套资金100万元,市级示范村市、县各配套资金30至40万元,县级示范村县上配套资金3至5万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和深化了美丽乡村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