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 近日,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的通知》,天水市秦州、麦积、甘谷、武山、清水等5个县区的6个行政村获中央农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支持。
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我市共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360万元,每个村60万元,集中用于示范村建设和重点村环境整治。我市将严格按照省上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总结2011年—2013年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的经验,认真组织编写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牛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