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麦积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武新星】12月19日,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趁车主不备,盗窃车内财物,案发后,男子被判入狱并处罚金。
今年1月8日12时许,麦积区市民辛某来到麦积区桥南建材市场木材一区,趁车主王某不备,从其停放的车内盗窃女士手提包一个(包内装有现金7650元及物品),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警方调取监控,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抓捕。
6月5日,辛某被麦积警方抓获。6月6日,辛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麦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3日被逮捕。
9月3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辛某犯盗窃罪,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1994年5月,被告人辛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原天水市北道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经过审理,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辛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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