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标: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5%。
完成情况: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低保办了解到,2014年城市低保按照低保标准提高15%的要求,秦州、麦积两区由月人均306元提高到352元;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五县由月人均245元提高到282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5%。农村低保标准由2013年的年人均1907元提高到2193元,确定一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提高到205元;二类对象提高到160元;三类对象提高到84元;四类对象提高到58元。
市民感言:秦州区今年78岁的黄庆安是一位独居老人,如今享受着城市居民低保和优待政策,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党的惠民政策越来越好,真是老百姓的福气。从2013年起,低保标准提高15%,这是为困难群众办的大实事、大好事,我打心眼里感谢党,感谢政府!”说起低保政策,黄庆安老人满怀感激之情。 (赵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