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是隶属于甘肃省卫生厅管理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经批准成立了甘肃省精神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全省精神卫生疾病防治工作;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将承担全省职业病、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工作。为加快两所医院业务发展步伐,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副院长(副处级)各一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专业副主任医师(初始学历为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以上职称,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优先;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好;3、年龄: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者不超过40周岁,副主任医师不超过45周岁,主任医师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异者年龄适当放宽。4、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
二、 待遇
1、符合条件人员经考核合格录用后办理调入手续,纳入正式编制,按照相应程序正式任命为副院长(副处级)。2、具有博士学位者应聘成功并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后,一次性给予住房补贴10万元。3、所在医院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学科带头人津贴。
三、 其它
1、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和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寄甘肃省卫生厅人事处。2、 同时招聘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专业中、高级职称医师和硕士以上人员若干名。3、未尽事宜可面商。
联系人:甘肃省卫生厅人事处 梁保平 苏永强
电话:0931-4818115 481811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 邮编:730030
E-mail:baopingliang@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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