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交钱”离咱不远了
为优化医疗卫生系统的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我省今年将稳步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首席记者金奉乾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昨日,省卫生厅印发了《2012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优化医疗卫生系统的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稳步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国办发〔2010〕58号),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诊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高端医疗服务和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管理培训工作,促进社会资本办医规范健康发展。
继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到2012年底,全省三级医院选择不少于10个病种、二级医疗机构选择不少于5个病种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以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列入卫生部第二批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名单的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金川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金昌市中心医院)、临洮县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继续推进电子病历试点工作,全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照开展。
积极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全省卫生系统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稳步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深入开展医院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工作,方便群众就医,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和量化分解指标实现。
记者了解到,根据去年年底省卫生厅印发的《甘肃省卫生厅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省探索实施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收费),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识别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患者在定点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除个人应缴的部分外,其余均由医疗机构和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结算经办机构直接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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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结算”,是指在尊重患者诊疗付费习惯的前提下,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缴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缴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
卫生部负责人表示,目前推行的预付费“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是在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过渡性安排,最终必将过渡到不需要押金即可就诊、最后结算的模式。(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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