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0月12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童微)日前,甘肃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可能发生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并明确了我省定点收治医院。
甘肃省卫生厅研究确定部分省级医疗机构(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以及兰州石化总医院、兰州市肺科医院作为省级定点医院,负责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及疑似病例的收治工作。要求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救治能力情况,确定一家市级定点医院,负责辖区内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及疑似病例的收治工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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