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讯 (记者 宜秀萍) 日前,省食药监局出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追溯的主体,承担索证索票和向电子追溯平台录入、维护所采集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并应当为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查询服务;公众通过查询终端,可对食品信息查询和参与监督,最终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全链条可追溯监管。
《细则》提出,由省食药监局统一规划、设计,与社会第三方共同开发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该平台,扫描、上传、录入索证索票和食品相关信息,建立进货和销货台账。通过信息备案,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电子档案。其备案信息全省共享,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场和网上监督管理,对问题食品实现“快速锁定,精准打击”。
《细则》明确,食品信息备案工作实行“谁备案谁负责”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信息,虚假备案,并对其备案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食品批发主体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追溯平台,安排专职信息管理人员,按照“先备案、再入库、后销售”的原则,对生产(供货)商、商品信息进行备案管理。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应全面建立电子进货台账,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加快建立和运用电子追溯平台。大型商场和超市应当使用电子追溯平台,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信息管理工作,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安装电子追溯信息查询终端设备,为公众提供食品信息查询服务。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信息记录应保存2年以上,食品生产者、批发者必须将索取的纸质资质证件、进销货台账、“电子一票通”保存2年以上。
我省将对食品违法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
严重违法者将“终身禁入”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首席记者金奉乾)昨日,记者从甘肃省食药监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查处不合格食品69759公斤,下一步我省将严打食品违法行为,对食品违法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公开曝光,并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共享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一次违法、终身禁入”。
甘肃省食药监局局长高建邦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春季校园及校园周边、乳制品市场和餐饮具消毒专项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12229户(次),餐饮单位47450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2916个(次) ,查处不合格食品69759公斤。
我省食品安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问题主要是以下4个方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查不彻底、无证照经营食品或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凉菜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索证索票不齐全,有的货票难对应,难以实现食品、食品原辅料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农村食品市场问题比较突出。生产加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山寨食品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餐饮店后堂卫生较差、生熟食物混存、消毒保洁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监管责任没有靠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人员尚未完全到位;有的地方监管责任不清、任务不明,还存在监管的盲区和死角,特别是日常监管或市场巡查次数少、频率低,监管无记录、无痕迹等现象较为普遍。
下一步,我省将严格准入门槛、审查把关和发证检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许可条件,不得随意简化许可程序,不得随意变更许可事项,不得随意设置许可门槛。建立覆盖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始终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加强“行刑衔接”,对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心底线的不法分子,下猛药、出重拳,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严办,该行政处罚的一律要依上限处罚,该停业整顿的一律要停业整顿,该吊销许可的一律要吊销许可;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让不法生产经营者心惊肉跳、倾家荡产,真正付出高昂的代价。
我省将对食品违法企业和个人实行黑名单制,公开曝光,并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共享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一次违法、终身禁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用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执法办案线索,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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