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 工作人员在检查流动人口时,一名暂住人员不但不配合工作,还将民警的手抓伤,为此受到治安处罚。
清水县的女子李某在秦州区打工,租住在北关辖区。5月7日上午,北关派出所的女民警协助中城办事处的两名工作人员检查辖区内居住的流动人口。当检查到李某的住处时,民警让其出示身份证,李某说自己的新身份证放在老家清水,出示了旧身份证。在民警询问其情况时,李某不但不配合,态度还十分强硬,于是民警口头传唤其去警所接受调查。李某则认为,民警将她的身份证登记了就行了,因此上前抢夺自己的身份证,结果将民警的手抓破。
因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民警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王琳 何双全)
上一篇暴力强奸妇女 武山一男子领刑五年
下一篇被盗之后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