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柏拓)当村干部介入处理纠纷时,一村民不仅不接受,反而挖断了村干部家门前的路进行报复。10月中旬,秦州警方对其行为作出了治安处罚。 9月底,秦州区秦岭乡的赵某和赵某某因琐事闹起了矛盾。当矛盾激化之时,赵某便挖断了赵某某家门前的路。
接到反映后,村干部立即对两人进行了调解。赵某不仅拒不接受,而且认为村干部偏向赵某某,遂对村干部怀恨在心。之后,他故伎重施,在晚上挖断了村干部家门前的路。
日前,接到报警后,秦岭派出所立即介入了调查。查明赵某寻衅滋事的行为后,秦州警方对其作出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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