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蒲晓晶)“父母送我的一套房子,已两年多了迟迟不愿过户,我该怎么办呢?”10月17日,甘谷县居民李女士致电晚报,向记者诉说她的“难言之隐”。
今年26岁的李女士是家中的独生女。大约两年前,购买了新房的父母决定将新房送给女儿作为今后的陪嫁,于是和李女士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称将李先生名下的这套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可是房屋的产权证发放后,李女士的父母一直未协助李女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是将新房出租。准备结婚的李女士为此十分着急,多次向父母催要,但父母称买新房时借了不少钱,现在需要靠租金还债,因此,房屋暂时还不能给女儿过户,提出要她和未婚夫买房或租房把婚事办了。
“其实,父母不想给我房子的真正原因,是不同意我找的男朋友。”李女士说,因为父母觉得她所找男友的条件不好,因此一直反对,可她坚持要和男友结婚,以致惹恼了父母,房子也要“泡汤”了。为这套房子的事,她多次和父母发生不愉快,一度甚至想将父母告上法院,可是,那毕竟是她的双亲,更何况家丑不可外扬,可眼下,她该怎么办呢?
对此,甘肃省鑫盾律师事务所的罗律师告诉记者,李女士和父母鉴定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李女士的父母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房屋发放产权证后,李女士的父母有义务协助李女士办理过户手续,李女士的母亲称以房屋租金偿还其债务的理由,与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相悖,不能成立,李女士可据此要求父母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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