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抢抓西部大开发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机遇,围绕“1135”区域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公共财政方向,积极培植壮大财源,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做大财政收支规模,着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收入年规模实现了“翻番”,财政支出年规模实现了“翻两番”,2009年大口径财政收入突破30亿元,达到35.8亿元,2010年将达到45亿元,超规划目标18亿元;2009年财政支出突破百亿元,达到107.6亿元,2010年将达到130亿元,超规划目标80亿元。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整体实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牢固树立财源意识,切实把抓项目促发展、做大做强财政经济蛋糕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抢抓发展机遇,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思路措施,强化协调服务,靠实工作责任,通过向上争取、预算安排等多种渠道,加大财源建设投入力度,千方百计培植财源。在农业方面,积极支持实施农民增收“六大行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果品、蔬菜、畜牧三大产业,促进天水农业高新示范园区建设,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农业财源逐步夯实。在工业方面,强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天水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步伐,认真落实企业退税政策,扶持企业技改和科技创新项目,努力构建和壮大地方工业财源体系,培植新的财政经济增长点。在第三产业方面,深入实施“旅游富市”战略,不断加大旅游文化投入,加快物流园区建设,支持商贸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通过努力,全市已初步形成了以主体财源为骨干,群体财源为基础的多层次立体式的财源体系,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强力支撑。
在不断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的同时,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克服财政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强财税协调联动,认真落实各项财税调控措施,全面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预测和监控,不断提高收入征管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加强税务稽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偷税、抗税、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综合改革,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借、出租收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征管,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促进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财政预算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及时掌握经济运行特点和税源变化及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找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保证收入均衡入库。
通过大力培植财源和完善工作机制,增收潜力得到不断挖掘,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快速增长,财政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规模由2005年的16.2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35.8亿元,增长2.22倍,增收19.67亿元,年均递增22.03%,高于生产总值增幅6.54个百分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5年的11.06%提高到2009年的13.78%;地方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6.3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7.5亿元,增长2.78倍,增收11.2亿元,年均递增28.79%,高于生产总值增幅13.3个百分点。大口径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高于同期生产总值增幅。特别是非税收入从2005年的2.5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9.8亿元,年均递增40.78%。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规模四年间净增19亿元,是“十五”时期净增额的2倍,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
财政支出稳步扩大,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全市上下加强部门协作,紧紧把握国家投资政策和导向,积极争取上级对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十一五”以来共争取中央和省上各类补助227.1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41.3亿元,年均递增27.55%。其中:专项补助111.7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77.2亿元,年均递增34.18%;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15.4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64.1亿元,年均递增22.44%。有力地支持了我市装备制造业、农林水利、生态环境、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建设。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不断加大对县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十一五”以来共下达县区各类补助183.7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25.9亿元,年均递增33.52%。其中:专项补助89.6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68.5亿元,年均递增43.61%;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94.1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57.4亿元,年均递增26.51%。使县区供给人均财力从2005年的14793元提高到2009年的33538元,净增18745元,基本实现了县区财力的均等化。
在中央、省支持的基础上,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公共财政方向,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全局的意识,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保供给、保民生、保重点、保建设、保发展,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努力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了国家统一规定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保证了重大项目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力的拉动了全市经济增长,保证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市财政支出年规模由2005年的30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07.6亿元,增支77.6亿元,年均递增37.65%,高于“十五”期间增幅14.44个百分点,是“十一五”发展目标的2.15倍,预计2010年将达到130亿元,超发展目标80亿元。同时,消化累计财政斥资1.77亿元。
财政支出的高速增长保证了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三农”、扶贫、教育、科技、社保、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十一五”期间,农业支出31.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3.6亿元。坚持以“强基础、调结构、兴产业、扶龙头、促增收”为重点,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支持林果、畜牧、蔬菜产业发展,支持扶贫开发、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农田水利、旱作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园区等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和完善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方式,实施农民增收“六大行动”,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发展。教育支出56.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33.4亿元。对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实行奖励性补助,免除了中小学学杂费,落实免费教科书和寄宿制生活补助,提高了中小学基本公用经费标准,兑现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33.4亿元。保障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落实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卫生支出19.4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4.2亿元。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标准、报销比例并扩大范围,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解决特困群众大病医疗问题,保障农村卫生、甲型H1N1流感等疾病预防控制,支持城市社区卫生建设,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支出1.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1亿元,支持产业技术成果转化、新技术产品开发、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富民强县专项行动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1.7亿元。支持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建设,加大麦积山、伏羲庙、南北宅子、玉泉观、南郭寺等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古书籍、古文物、古树木等历史古迹保护投入,支持博物馆、体育馆、广播电视数字化等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9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20.3亿元。大力支持藉河风情线、社区基础设施、道路桥梁、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乡道路建设,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城乡面貌得到较大改善。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6.6亿万元,保证了救灾应急和恢复重建资金需要。同时,认真落实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就业等各类扶持政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确保了救灾应急和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总体来看,“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历史上财政收支增长额较大、增幅较快、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财政宏观调控成效显著、群众得到实惠较多、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较快的时期,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计划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为“十二五”奠定了良好、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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