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油桶轧伤手指 雇主赔偿2000余元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琳)农民工在干活时不慎受伤,雇主却不予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报的督促和劳动部门的协调下,该员工的赔偿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11月26日,清水县金集镇的张先生反映,他家住农村,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因此,为补贴家用,平时忙完农活,他一直靠打散工挣钱维持生活。

    今年11月6日上午,他在麦积区陇昌路等待雇主,大约9时许,来了一个女雇主说自己有一车油要卸车,共60桶,每桶重约170公斤,需要4个人。听到有生意,他便与另外三人与雇主讨价还价,最后以每桶2元敲定了卸车费共120元,之后随同她去卸车。载油车距油库约5米远,在卸车的过程中,其中两人负责往车下滚油桶,他和另一人则在地上将油桶往油库里滚。雇主要求滚进油库的油桶必须立起来,朝地面的一端要垫上砖头,以防雨水进入油桶。他们卸了十几桶油后,由于地上有油污,加之没有防护手套,张先生在往一桶油的桶底垫砖块时,脚下一滑油桶向后倾倒,他的右手来不及抽出被压在油桶的边沿,右手中指顿时被碾压得血肉模糊,疼痛钻心。女雇主见状便给了他250元钱并拦了一辆出租车让去医院包扎。

    经医院拍片检查,右手中指系粉碎性断离,须立即做手术,经向在市区工作的亲友求助,才凑齐了住院费进行了手术,住院10天,前后共花去医药费4000余元,术后他的家人多次去找女雇主交涉,对方又给了100元钱,此后再也不予理睬。万般无奈之际,他想到了向本报“生活热线”求助。

    接到投诉,记者联系到了雇主万女士,她认为,自己叫人干活并支付工钱,但张先生在干活时自己不小心受了伤,这种事与她没一点责任。对于万女士的说法,张先生不能认同,他认为自己当天干活的地方,雇主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故这起事故雇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他提出应由对方支付其手术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等费用。

    当日,记者与张先生的家人一同来到麦积区劳动监察大队,其家人递交了书面投诉书,接到投诉后,监察大队同意受理并立即立案进行了调查。监察人员在调查中了解到,雇主万女士与雇工张先生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只是口头约定,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随后劳动监察人员对双方的劳动纠纷进行了调解,最终由雇主万女士一次性赔偿张先生医疗费2150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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