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蒲晓晶)“他偷我房子住。”12月15日,市民唐先生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房子被人偷住了。原来唐先生将自己的房子租给王某住了两个月,可到期后王某却是人去楼空,租金一分钱没收到。
早在去年9月,外来人员王某就租用唐先生位于秦州区莲亭路的一间住房。今年9月房租到期后,王某表示自己暂无去处,还要续租两个月,租金让唐先生宽限一段时间。
唐先生觉得双方已算是熟人,便答应了。但没想到,为了两个月的租金,王某竟跟他玩起了捉迷藏,每次去找都不见人。
12月15日,唐先生再次去找王某时,发现房间里的用具已经搬走,王某也不见了踪影。
最后,好不容易在王某打工地点找到王某,对方却矢口否认,称没有合同字据,是唐先生同意他免费居住的。唐先生到辖区派出所举报。
目前,民警已经介入,将协调双方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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