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 郭健
两村民领到了售苗款
“多亏晚报的舆论监督,今天我们终于拿到了拖欠四年之久的售苗款。拿到钱的那一刻,我们心里确实不是滋味。我们在想,如果不是晚报的舆论监督,这笔钱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呢。向晚报说声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讨到了自己的几个辛苦钱!”1月11日,清水县玄头村农民郭招录和赵长甲致电本报,表达了他们拿到售苗款后的感激之情。
2007年7月份,清水县山门镇玄头村农民郭招录、赵长甲和麦积区元龙镇农民田积来将自己所育的花椒苗出售给了清水县山门镇政府,用以该镇在玄头村建千亩椒园。当时,这3名农民在出售花椒苗时,仅和该镇政府工作人员口头达成售苗协议。郭招录售出11000株花椒苗,欠款2200元;赵长甲售出1460株,欠款292元;田积来售出2600株,欠款520元。4年来,尽管他们3人已去了好多趟山门镇政府,却仍未讨到一分钱售苗款。本报2010年12月16日《卖苗四载 未见分文》一文对此曾予以报道。
报道刊发后,引起了山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了这笔售苗款被拖欠原因的调查。当年购苗经手人即原任山门镇党委副书记白全奎,原任玄头村村支书郭子发等人,也为3名农民出具了证明。证明载明:山门镇在玄头村建千亩花椒基地时,分别欠郭招录、赵长甲和田积来售苗款2200元、292元和520元。
有了这纸证明,山门镇政府拖欠3名农民售苗款数额也一目了然。于是,在该镇司法所王副所长的主持下,镇政府于1月11日向3名农民发放了这笔欠款。
王副所长告诉记者,3名农民向山门镇政府出售花椒苗的事实客观存在,只是由于原来经手这件事的领导相继被调出,在所购花椒苗的株数上存在争议,才使得这笔钱被拖欠到了现在。晚报刊出报道后,经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先对3名农民的售苗款予以支付,然后再逐一调查这笔售苗款亏空在了什么地方。
奔波四年,郭招录、赵长甲两名农民终于领到了售苗款。但是,由于所提4年来为讨要欠款需镇政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未被支持,田积来拒绝领取520元欠款。田积来告诉记者:“这4年来,为了讨要这520元售苗款,我去镇政府不下60趟。不仅支出了交通费,还有误工损失。这部分费用我认为该由山门镇政府出。”
那么,田积来提出的这些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他该如何解决和山门镇政府之间的这起纠纷呢?甘肃天靖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文奎告诉记者:“如果事实正如田积来所说,他也有证据表明,山门镇政府应该为他补偿其所提费用的合理部分。对此,双方可以平心静气地坐下来继续协商,协商无果,田积来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柏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