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受伤 赔偿无望》追踪
本报督促 伤者领到赔偿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秦安县兴国镇蔡店村的王女士看着厂家的赔偿协议高兴地说:“感谢晚报的舆论监督和劳动部门的重视,我才获得了赔偿。”

    “如果没有晚报的舆论监督和劳动部门的重视,我还不知道啥时间才能获得赔偿。现在我终于拿到了2万元的赔偿款,感谢晚报对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关注。”4月1日,秦安县打工妇女王女士致电本报,对本报表达了她领到赔偿金的感激之情。

    去年11月24日,在秦安县门帘厂打工时,该县兴国镇蔡店村的王女士不幸受了伤。当时,她在机器停运期间穿针引线,未曾想另一名工友突然启动了机器。王女士的左手顿时被轧在了机器下面,致使其左手中指粉碎性骨折,食指、无名指骨折,小拇指受伤。经过407医院治疗14天后,王女士出院回家,在家继续接受治疗。秦安县门帘厂垫付了王女士住院期间的7000元治疗费用。之后,王女士就后续治疗费及其误工费等与该企业协商时,一直未与其达成赔偿协议。

    本报3月17日六版《打工受伤 赔偿无望》一文对此进行报道后,引起了秦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重视。该队介入调查后,对双方的纠纷进行了调解。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法规,执法人员指出了该企业对劳动者存在的侵权问题及其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经过多方调解,当事者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除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外,该企业再赔付王女士后续治疗费及其误工费等共计2万元赔偿款。目前,王女士已经拿到了这部分钱。

    秦安县劳动监察大队成队长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秦安县门帘厂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联合秦安工商局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记者 柏拓)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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