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吴凯飞)3年前曾因其创作的散文《天水古巷》状告《天水楼市》侵犯著作权的本报专刊部主任王若冰,日前因《天水古巷》再次被天水市红十字会、天水博爱医院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健康天水》侵犯著作权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月2日,王若冰接到朋友电话称,他在秦州区箭场里一饭馆吃饭时发现一本名为《健康天水》的杂志刊发了他的散文《天水古巷》,却没有署名。王若冰找到这本杂志发现,这本既无刊号,也没有期刊准印证的刊物其实就是一本DM广告,由天水市红十字会主办,西安交大二院协办、天水市红十字会博爱医院承办,其中百分之九十九的内容是天水市红十字会博爱医院的医药广告,内容粗俗不堪,他创作于2001年,先后在《甘肃日报》、《文学报》、《兰州晚报》、《延安文学》等报刊发表并被2007年第十期《读者》(乡土人文版)转载的散文作品《天水古巷》被该刊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改动,全文抄袭刊用,而且没有署作者名字,遂委托天水纪元律师事务所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秦州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王若冰告诉记者,他从未向该刊投过稿,也没有接到该刊采用《天水古巷》的任何通知。他之所以不断向侵权刊物发起挑战,是为了警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尊重作家劳动,维护《著作权》尊严。
此前的2008年,天水市邮政局和天水市景园房地产开发公司主办的《天水楼市》在未征得作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删改王若冰的散文《天水古巷》,未署作者名字以《古道幽情》的标题刊发。王若冰向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双方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日前,王若冰还发现由黑龙江农垦总局主办的《北大荒文学》2007年第六期,《天水古巷》被一位叫“戎小熊”的作者剽窃刊发。王若冰也正在与《北大荒文学》联系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