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不明 租房惹上麻烦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5月25日,家住秦州区解放路的张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的烦心事。张女士说,去年她把自己名下的一套临街铺面出租给别人开饭馆,由于租房户在经营期间出现油烟熏扰四邻的行为,她现在想把房子收回来,但在出租商铺时自己太过随意,双方没有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结果租赁期限到期后,她想收回自己的房屋却遭到对方的拒绝。

    记者接到投诉赶到解放路,在双桥十字路口附近的一个饭馆门口前见到了张女士,她告诉记者,去年3月她花了不少钱购得这里的一套铺面用于出租。5月底出租给了开饭馆的刘先生,双方约定一年一结清房租,并为此写了一份租赁合同。今年3月份租赁期内,周围的店主及附近的邻居找到张女士对她讲,饭馆开业到现在一直没有安装排油烟设施,致使附近居住的住户受到油烟的熏扰,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张女士曾几次找刘先生让他们安装排烟设施,但刘先生只是口头答应,并没有付诸实施。直到5月中旬,房子快到期了,他们也没有安装,邻居为此经常怪怨她,张女士很生气于是找到租房的刘先生,表示房子到期后不再与他续约,刘先生却找借口不搬,还与她发生口角。更令张女士气愤的是,刘先生让她赔偿饭馆的房屋装修费及各项损失2万多元,还说不赔偿就不搬走。“我想和租房户解约收回自己的房子,现在的情形是自己的房自己倒做不了主了,真是咄咄怪事。”张女士对此有点想不通。

    记者随后在饭馆里找到了租房户刘先生,他说:“不是我不搬或不交房租,而是房主张女士太麻烦,隔三差五上门查看我有没有破坏房内的主体设施。当时与张女士洽谈房屋出租事宜时,她明确告诉我3年、5年可以随意租,可刚不到一年她就不愿再租给我了,当初开饭馆装修房子就花了2万多元,饭馆刚开业时生意一直不好,现在刚刚有了点好转,她就让我搬走,我的损失谁承担?”当记者问及当初租房子时有无签订正规的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时,刘先生说,双方写了一个书面性的东西,上面只不过是写着把房租给谁,时间多长以及收款收条等内容,所谓的3、5年租房期限只是双方的一个口头协议。

    那么张女士和租房户刘先生之间的租赁纠纷该如何解决呢?记者咨询了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的罗彦国律师,他说,租房时双方一定要协商后签订租赁合同,不能单单只有口头协议,以免事后出现纠纷。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赁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如果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5月30日上午,饭馆店主刘先生打来电话反馈说,经过晚报记者的采访督促,他与张女士坐下来重新协商,并就饭馆安装排油烟设施等问题达成共识,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书面租赁合同,对双方的责权利等事项做了明确约定,事情已得到解决。

    记者 王建华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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