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通讯员 王志成)本以为是可以一起把酒言欢的朋友,谁知道散场后却被人挟持到旅馆遭强奸。近日,来我市打工的一女子被一起喝酒的一名男子持刀威胁至一旅馆遭强奸。目前,这名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6月19日8时许,一名女子到秦州公安分局七里墩派出所报称,自己被人强奸,值班民警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案情并及时出警赶往案发现场,及时调查取证。经了解,受害人在市内打工,今年6月18日22时许,受害人在秦州区一家酒吧与朋友一起喝酒,在喝酒期间碰见以前见过一两次面的刘某,受害人向刘某打了个招呼,出于两人互相认识的关系,受害人便叫刘某过来一起喝酒。
次日凌晨2时许,受害人同朋友都要回家,刘某以送受害人为由,两人搭乘一辆出租车。在出租车上,刘某对受害人动用动脚。刘某的这一行为引起受害人的怀疑,车到某小区后,受害人不告诉刘某自己住的地方,刘某便采用用持刀威胁的手段将受害人胁迫至东方红村的一家旅馆内将其强奸。事后,刘某离开时还将受害人随身携带的400元现金拿走。
案件发生后,办案民警向受害人了解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受害人却只知道嫌疑人叫“强强”,别的什么信息也不知道。办案民警前往旅馆调查后得知,嫌疑人带受害人前往旅馆住宿时由于夜深人静,该旅馆已经停止营业,嫌疑人向该旅馆的老板打过一个电话。
办案民警通过这个电话号码,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为秦州区牡丹镇人刘某。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办案民警引蛇出洞将刘某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日前,刘某以涉嫌强奸罪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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