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 王小亚 通讯员 魏天平)8月8日18时许,秦安县郑川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郑川移动营业厅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们迅速抵达现场,在数小时的侦查后,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抓捕归案,并追回被盗营业款。
据郑川移动营业厅营业员柴某讲述,当日17时40分,她将当日全部营业款装在一个蓝色手提袋内,放置在营业台上,之后到营业厅附近的商店去买东西,返回后发现手提袋及营业款全部丢失,便拨打了报警电话。办案民警调看当日摄像视频发现,期间有一身高约160CM、着蓝色T恤衫的男子从营业厅出来。了解到此信息后,民警立即安排警力在营业厅周围展开走访调查,但未发现符合以上特征的男青年。
在对现场情况作了综合分析后,民警判断犯罪嫌疑人乘营业员购买物品时,短时间内盗窃得手,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办案民警及时转换侦查思路,向柴某深入了解经常到营业厅及附近闲逛人员情况,经提示,柴某回忆该男子长相与已经辞职的营业员胡某(女)相像,胡某有一弟弟,经常到营业厅闲逛。民警立即调取胡某弟弟的照片,经营业员柴某辨认后确认,正是案发时从营业厅出来的男子。
之后,民警将胡某(男, 15岁,兴国镇人)传唤至派出所,在其家属陪同下进行了询问,胡某神情紧张,回答民警问题时前矛后盾,无法自圆其说,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询问,胡某最终交代了他在营业厅找姐姐胡某时,发现营业厅内无人,便将营业厅柜台上的一蓝色手提袋盗走,并躲进附近一户村民家厕所内,将营业款和钱包拿走,将手提袋丢在厕所内。办案民警乘胜追击,对嫌疑人寝室进行搜查时,在床下找到了丢失全部营业款2739.40元及柴某的钱包。
因胡某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警方决定给予胡某治安拘留10天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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