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蒲晓晶
“9月11日上午,我从市内某超市买回1斤散装鱼丸,晚上在家吃火锅时,发现已经酸了。”9月13日上午,家住秦州区莲亭路的王大妈向本报便民服务热线记者反映,称被销售人员保证“能保存1年”的速冻鱼丸化冻后是馊的,让原本想美餐一顿的家人很是扫兴。
【现况】大部分速冻食品 没有生产保质期
当日下午,根据王大妈的反映,记者对我市部分商场和集市的海产品和肉制品进行了走访。
在秦州区大众南路一家超市记者看到,放在冰柜里的鱼丸、蟹条、黄花鱼、虾丸、墨鱼仔等海鲜均装在一个大塑料袋里,记者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生产日期,更看不到保质期。面对记者的询问,一位工作人员态度不悦地反问说,冻成那样你还怕是坏的吗?这些海鲜放一年吃起来都没问题。
随后,记者在市龙城广场附近和大众北路的几家超市看到,凡是冰柜里的海鲜、冻肉、冻鸡等,大多都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且,市民可以打开冰柜任意挑选,用手捏看或者凑上去闻,只有一些装在简易塑料盘里的鸡胸脯、鸡腿、鸡翅等有包装日期。对记者“咋找不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疑问,店员一致的回答是:“虽然没有包装和日期标识,但这些东西都是新鲜的,保证没有质量问题。”
【标准】“裸售”速冻食品 最高可罚3万
14日,记者就此现况咨询了秦州区工商局的相关执法人员。据介绍,王大妈买的没包装的鱼丸,既没购买发票,也没有生产日期等标识,属于“三无”产品。自2007年6月1日起,《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开始实施,水饺、汤圆、丸子等速冻食品必须包装起来才能销售。《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的实施,就是为了防止食品在流通环节被二次污染,确保速冻米面食品的安全性。经销商如果销售没有经过包装的此类食品,相关部门可以对其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
【调查】市民不介意“裸售” 图的是便宜方便
在市场上走了一圈后记者发现,不只是超市或商场里的鱼丸、鸡肉等海鲜、肉制品存在“裸售”的现象,各集贸市场里也一样。在秦州区坚家河市场和箭场里市场以及绿色市场,商贩销售的鱼丸、冻鸡、蟹肉等食品几乎都找不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一位商贩面对记者的发问,竟略带嘲讽地说:“散装的鱼丸还要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吗?这事我可真是头一次听说。”
然而,对商家所销售的海产品及肉制品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事,大部分接受采访的市民均不以为然,认为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市民吴女士说:“虽然知道这些食品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但大家都这么卖,也只得眼不见为净了。”还有一些市民则表示,自己对“裸售”食品的卫生和质量隐患不清楚,购买“裸售”食品的原因大都是图便宜和方便。
链接 散装食品 也需标明保质期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由卫生部2003年7月发布,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要求,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制售者索取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查。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必须做到:销售人员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必须标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