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抢劫麻将馆 十二人各自领刑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魏素梅】看到别人开的麻将馆生意不错便心生歹意,在纠集了10多人后,秦州区皂郊镇的夏某等人戴着口罩、持着砍刀等抢劫了麻将馆。最终,这伙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皂郊镇某村的夏某看到李某在皂郊镇所开的麻将馆生意较好,便相约杨家寺乡的郭某找人占李某的股份,意在收取保护费。

    2010年11月28日,夏某、郭某、唐某、汪某(在逃)在一起商谈时,又决定叫人准备凶器砸李某的麻将馆并抢钱。

    11月29日,唐某纠集李某、廖某、冯某(另案处理)准备数把砍刀、口罩。唐某以找人帮忙打架发报酬的名义让小军(化名)找人,小军又纠集了范某、赵某、巩某等人到市龙城广场集结后,14人于当晚来到秦州区皂郊镇某汽车教练场附近。

    夏某踩点后,于晚上11时30分许率众人窜至李某麻将馆旁,夏某向众人告知了抢劫一事。之后,由夏某在外接应,郭某、唐某等13人戴口罩持砍刀、警棍、木棒,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抢得在该麻将馆打麻将的王某、金某等11人现金24000余元及价值100余元的手机1部,并将其中一人砍伤。

    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夏某等1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

    按照被告人各自的犯罪情节,以及犯罪后的认罪态度等,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于近日对此案作出判决,以犯抢劫罪一审分别判处夏某等12名被告人缓刑四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均处罚金。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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