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抄录商品价格遭呵斥
消协:超市无权阻止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4 16:08:18 星期六     字体设置:

    为了通过比较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消费者在超市将几种欲买的商品价格记录在小本子上,却遭到超市工作人员的阻拦,还大加呵斥,甚至予以威胁。

    对此,秦州区消协表示,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行使知情权和选择权,超市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1月13日上午,秦州区的黄女士来到一家超市,准备给家里买些鸡鸭鱼肉过年。进入超市后,细心的黄女士发现肉菜的品种非常多,但价钱比较高。一时拿不定主意,于是决定再转几家超市,把准备买的肉菜价格抄下来,拿到别的超市进行对比,然后再进行选购。然而,正当黄女士拿出小本子抄写价格时,一位工作人员迅速走过来,很不客气地问:“你在抄什么?”黄女士对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却遭到工作人员的严厉拒绝:“我们这里不允许抄写商品的价格,如果再抄,就请你出去,我们不欢迎你。”黄女士当时就愣住了:只是抄了商品的价格作为比较的参考,为什么会被超市驱逐呢?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这个你别管,反正就是不能抄,你赶紧把本子收起来。”见周围几个顾客向自己投来异样的目光,一脸尴尬的黄女士连忙“逃”出了超市。回家后,黄女士越想越气愤,便将此事反映到本报便民服务热线。

    当日下午,根据黄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这家超市,拿出本子记录商品的价格。果真,工作人员迅速走过来,以商品价格属于商业秘密为由喝令记者立即停止抄写,语气中怀疑记者是其他超市派来刺探价格的“奸细”,就该撵走。

    秦州区消协仵秘书长对此表示,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商场的商品价格是被强制要求明码标价的,公开展示并为公众所知,无秘密可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行使知情权和选择权。

    “目前,许多商场超市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消费者抄录商品价格,这种做法其实没有法律依据,以罚款、收没抄录本等手段进行处罚、威胁,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仵秘书长说。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肖汉丽
打 印】【顶 部】【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