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期盼
规范出租车服务
“出租车过年涨价该不该?”在几天的走访中,反对方的呼声甚高,但也不乏一些支持者。面对乘客的质疑,一些出租车司机叫屈说:“你们过年,我们不过年,你图方便,我图挣钱。”市民林先生对出租车过年涨价持宽容态度:“大过年的,谁不愿意在家陪家人啊。法律规定,春节加班可以领三倍的工资,出租车司机在人家合家欢乐的时候照样加班,而且又是高风险的行业,不容易。我觉得过年期间根据市场行情涨涨价是合适的。”
面对出租车借节涨价,市民马女士反对态度明确,她直言不讳地说:“不合适,凭什么涨价啊?如果按照这样,自来水公司说过年啦,水就5元一吨吧;电信公司说过年啦,电话费就1元一分钟吧;医院说过年啦,挂盐水就50元一瓶吧,这样可以吗?这些都是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城市社会公用设施,随便说涨就涨吗?”
市民郑先生也认为,出租车和火车、客车都是为公众服务的,过年时更应该好好为老百姓服务,都不应该涨价。出租车即使要涨价,也要“有法可依”,涨多少要由有关部门统一审批,并将涨价明细表张贴于车体显眼处,让顾客自由选择,而不是自己随意定价。
不过市民关注最多的还是对职能部门缘何对这种集体涨价、集体违规的行为听之任之充满疑问。有市民说,每年春节前,运管、物价部门都要发布客运车辆“禁涨令”,并制定出举报处罚的办法,运管部门还要求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做到规范服务、文明行车、安全行车,绝不允许春节期间私自乱涨价,然而却收效甚微,反而屡禁屡涨,屡禁不止,出现了一边是严格的“禁涨令”,一边是普遍的价格同盟、集体违规的尴尬局面。原因何在?究竟是出租车司机依仗“法不责众”?还是职能部门执行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