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记者 王莹
反映:发工资时要交身份证
以前我们都是按时发工资,这次到时间了还没发,店里却要身份证作抵押,这样好像不合适吧?”2月20日,在我市一家餐饮店内打工的一位打工仔来电反映了他心中的疑惑。
据这位打工仔讲,他在秦州区藉河北路的晋商大院餐饮店干了好几个月,以前店里一到20日就会准时发放工资,且都打到卡上,基本不拖欠。可是自今年元月份以来,工资不再打卡而是直接发现金,而且当天已经到了20日却还没发,近一段时间,店里还要求打工的人交身份证,听有的人说不交身份证的就暂不发工资。这让他们打工者感到不解:劳动法有规定,用工方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等,也不得拿身份证等证件作抵押,难道他们店发工资还要拿身份证作抵押吗?店方收取员工的身份证是否不合适?他希望晚报帮忙问清楚,并督促店方停止擅自乱收身份证的行为。
店方:统一办理暂住证
带着打工仔的问题,记者于2月22日来到藉河北路晋商大院餐饮店采访,几位服务员见是记者采访,似乎担心自己以后在店里的工作,都显得颇为迟疑,说好像听说了要交身份证的事,但他们具体不是很清楚,让记者去问办公室。
于是记者找到该餐饮店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前几天有两个员工跟办公室的人为几句话而争执,双方发生了几句口角,两员工表示不干了,要找相关部门告去。所以他估计这次反映问题的就是辞工的人在发泄自己的不满怨气。但是实话实说,店里从来没有拖欠过员工工资,早一半天发放或者晚一半天都是合适的。就像现在,20日这天没发完,到22日之前就已经全部发放完毕。毕竟作为一个企业,资金周转肯定有一定的过程,并没有规定死具体是哪一天的日子。况且对于上次争执后辞工不干的人,他们照样发了工资,并没拖欠,对方拿到钱就走了。对此,他觉得他们企业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员工们应该理解,这跟身份证没有关系,在此也可以作以全面解释。
这位负责人说,众所周知,餐饮业、服务业的员工人员流动性很大,来源都比较复杂,四面八方的都有,以前就常听说有哪家的服务人员在社会上打架滋事了、哪家的女服务员被人骗了怀孕了、男方却跑了,甚至他还听说过曾有打工的店员竟是警方抓捕的犯案人员,还有的店员被打被害等等,都很让人引以为戒。该店去年5月开业以来,多次接到辖区派出所催促店里统一为店员办理暂住证的要求,以便加强管理,保证社会稳定安全,否则不在派出所备案登记流动人员情况,一旦员工出现问题,店方就是直接的管理失职,要受牵连、受处罚。由于去年该店刚开始经营且人员不稳,就将一部分人的暂住证拖延没办,这实际上是不对的。因为店内五六十个员工,有的住在店旁宿舍里,有的在外面自己住,人员流动性也非常大,再加上今年过完春节后走的人多,新来的也多,他们对有的新来的员工还不太熟悉其详细情况,就在招聘、双方协议之时留个身份证复印件做以存档登记,近期又决定积极配合派出所要求,让员工统一交身份证,由店里统一给大家去办暂住证,办完后很快就会归还给每个人,目前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中,并不是投诉的人所说的抵押身份证,那是个别要离开的员工不理解、不支持这项工作,还误认为店方要留下身份证呢。
这位负责人还说,该店除了没拖欠工资、催办暂住证以外,近期还几次接到食药监局检查要求所有的人办理健康证一事,这都需要员工们积极配合,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尽快办理,并不是店方为难大家,而是作为社会公民、正规商家遵守法律法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派出所:确实在催办暂住证
为了核实店方的说法,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晋商大院餐饮店所在的西关派出所进行采访,姓郑的民警告诉记者,派出所确实在向辖区所有单位、企业、租房户等催办流动人口暂住证。
这位民警说,近几年由于外来人员非常多,且流动性非常大,甚至有的流动人员是在外地违法犯罪后流动过来的,这部分人成了重点人口、需要重点监控。为了便于公安机关管理,防止个别流动人员违法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危害社会,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有的16岁以上外来流动人员,必须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西关派出所据此要求来辖区的流动人员及时办理此证,但来办的个人相对不多,同时该所就要求辖区所有的企事业单位、餐饮店、宾馆、工程队、娱乐服务场所等用工方以及租房户等,必须统一为自己单位招用、租房的非本城区的外来人口办理流动人员暂住证。如果不办该证,则属违法。
民警表示,所有的外来流动人员,都要依法积极主动办理暂住证,这对自己维护权益、对公安机关进行管理、对社会的治安稳定,都是有积极作用的。而像晋商大院餐饮店,办该证收身份证前应该明确告知员工,以免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