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遗落物 双方大打出手
最终一人赔付6万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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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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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杨薇】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这两位为了捡到别人的失物据为己有而大打出手,致使一方受伤。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两人为争夺他人遗落物而大打出手致人受伤引发的刑事案件。
2009年1月4日11时许,王某驾驶客车由秦州区驶往麦积区,行至麦积区花牛镇赵崖村附近时,看见前面行驶的一辆卡车上掉下一个汽车护栏,便停车让妻子张某(该车售票员)下车去捡。
这时,驾驶三轮车途经此处的周某亦发现掉落的汽车护栏,也下车去捡拾。张某周某二人同时捡起汽车护栏的一头并相互争夺、互不相让,均欲据为己有。
坐在车上的王某见此情景,立即下车帮妻子抢夺,为此与周某发生争执,并在周某的胸部击打两拳。
而这时王某的几个朋友恰巧路过此地,看到情况后也加入进来对周某进行了殴打,致使周某右眼受伤。
王某的几个朋友见状一哄而散逃离了现场,王某驾车想逃离,被周某等人拦住。王某将周某送往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并支付医疗费10000余元。过后周某以故意伤害罪将王某告上法庭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人均表示很后悔自己的行为,在法庭的主持下,原被告人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被告人王某赔偿被害人周某经济损失共计60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麦积区法院审理时认为,鉴于被告人王某在案发后能够及时支付医疗费用救治被害人,且在审理中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做出了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