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记者 景春燕)3月7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强奸幼女的李某执行了注射死刑。惨无人道的罪犯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26日晚21时许,罪犯李某酒后返回住处时,在巷口遇见7岁的小女孩便心生歹念,将其骗至房间,丧心病狂地对7岁幼女实施了奸淫。因小姑娘大声呼救,唯恐事情败露的李某便将其掐颈致死。
时年47岁的李建平系河南省新郑市人,曾因犯盗窃罪获刑10年,1998年4月出狱。2010年10月14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某提出上诉,省高院依法开庭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院核准。经复核确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3月7日,罪犯李某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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