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招生计划为1000名,其中择优录取800名,择校生200名。在800名择优录取的学生中,从秦州区录取440名(含均衡生76名),五县和麦积区录取360名(含张川籍少数民族生50名)。正式录取学生中,保送生160名(秦州区60名,五县和麦积区100名),宏志班50名,珍珠班75名,宏志班、珍珠班学生每年资助4000元。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市两区五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我校的考生于2012年5月7日-5月15日来我校报名。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学生证或学校证明,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考宏志班、珍珠班的学生交5张照片),并提供八年级生地会考准考证号。
2.符合教育部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012年获得体育二级、艺术B级证的考生,须在2012年6月15日前提供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报考宏志班、珍珠班的考生,报名时农村户口学生交验乡镇以上政府部门的特困证明,城镇户口学生交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领取低保存折。
四、考试办法
1.保送生由两区五县各初中学校推荐,根据《天水市一中2012年保送生招生办法》实施。
2.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报考市一中的学生在我校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体育考试。
文化课考试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进行,阅卷、录取由我校组织。
体育考试时间:2012年6月19-20日,地点:学校田径运动场。
残疾和身患严重疾病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免试申请表和医院证明须在2012年6月19日前交我校审批。
考前因伤病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体育缓考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
3.报考宏志班、珍珠班的学生,参加上述考试后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结合家访情况按成绩择优录取。
五、其他规定
1.张川籍少数民族生按市教育局规定录取。
2.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
3.初中阶段获得体育、艺术一级(A级)证书者加20分,获得二级(B级)证书者加10分。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凭县、区级计生部门的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两女结扎证加20分;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加10分。
4.如有多项加分,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5.秦州区均衡生按区教育局分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以秦州区报考我校的考生总分第440名的成绩降低20分为最低控制线录取。
欢迎全市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天水市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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