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纠结的坟地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家住麦积区的杨某与同村的席甲(化名)、席乙(化名)两家素有来往,关系甚好,但谁也想不到,两家的关系后来会发展到法庭上相见的份上。要说问题的症结所在,还得追溯到二十多年前的一座“坟”上。

    1990年,村民杨某依据政策规定,分得位于麦积区花牛镇某村的“苹果树地”0.3亩。但早在1987年,席家就将其祖坟已迁至“苹果树地”,就落在杨某分得的这0.3亩地中。为了能让老祖宗安息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之上,免受外人打扰,席家向杨某家提出,用分配给自家的同属“苹果树地”的另一块土地与此地进行交换。而在杨家看来,自己的田里躺着两具陌生的尸骨也确实是一件极不吉利的事,加之两家关系也不错,不如就做个顺水人情,将两块地交换,一举两得。于是乎,两块土地便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易了主,尽管二十多年过去了,也一直相安无事。

    直到2009年,杨某的母亲病逝。在当地风俗看来,逝者为大,作为子女一定要为仙逝父母选择风水宝地安葬才算是大孝。杨某也不例外,专程请来风水先生为母亲选择安息之所,经过风水先生一番掐算,宝地就算选定了,偏偏就在当初杨某与席某家交换的那0.3亩“苹果树地”里。

    坟址选定,杨家便开始在地里采坟,而这一举动却惹恼了席某一家,席家三兄弟到杨家灵堂阻拦,不许杨母下葬,闹得不可开交,后在村民调解之下杨家与席家达成协议:今后双方均不得再在该0.3亩“苹果树地”内安葬已故之人,已安葬的维持现状,双方不再就此事发生争执。

    然而,不等双方正式签订书面协议,席家大哥突然去世,因此,席甲、席乙两兄弟便认为大哥的突然离世,是由于杨家擅自在其祖坟所在的“苹果树地”里采新坟,破坏了家里的风水所致。于是强烈要求杨某将其母亲的坟迁出“苹果树地”。而杨某则认为,“苹果树地”的那0.3亩地原本是分给自家的,当初交换土地是他父亲决定的,且双方并无换地的相关手续,这块地现在理应属于自己。

    双方就此争论不休,最终杨某就此将席甲、席乙起诉到麦积区人民法院。花牛法庭在受理该案后,通过认真研究案情后发现,该案虽然情节简单,所涉法律关系清晰,然而想要解决好此事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虽然当下的社会文明高度发达,但在我市一些农村,风水命理之说仍为不少人所接受、青睐甚至信奉,如果不能妥善的处理好民间风俗和司法审判的关系,盲目审理,仓促下判,不仅不能彻底解决矛盾纠纷,还有可能会为和谐邻里关系的构建埋下更大的隐患。

    于是,该法庭高度重视此案,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办案人员一边深入了解当地民风民俗,探寻解决之道,一方面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讲道理,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经过法院数次的调解,当事双方终于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杨某将其母亲的坟从“苹果树地”迁出,由被告支付迁坟费用2500元整。就这样,一场纠纷就此得以平息。

    近年来,随着全民普法活动的不断深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要求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合理的考虑民俗习惯因素,就如本案而言,如果只是机械的运用法律,不注重民风民俗,就会导致判决说理无法使人信服,最终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而民俗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法律规范的僵硬性,使得司法活动更接近实际生活,更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有利于实现司法审判的法律先过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而建立起富有生机,充满活力的司法环境,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 记者王琳    通讯员曹文锐)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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