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晚23时,秦安县公安局郑川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该辖区村民高某电话报称,家中来了一名陌生女子滞留不走,要求出警。
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到报警人家中,发现滞留在高某家的女子持有一张姓名为郑某的一代身份证,证件户籍地为秦安县莲花镇。
但郑某告诉民警,莲花镇的地址是她前夫家的,她已离婚多年。目前,在秦州城区租住。据郑某讲,当日她从秦州城区一直步行到该村,因口渴在高某家中讨水喝,后见天色已晚,加之不认识路,便赖在高某家中不想走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郑某带回警所,根据她提供的亲友电话,几经周折,与她哥哥取得了联系。对方告诉民警,妹妹郑某因与前夫离婚,精神受到刺激,患有轻度精神分裂症,而他本人及近亲属都已在新疆定居,无法赶来接回妹妹郑某,只能委托乡亲帮忙安置。
次日凌晨1时许,郑某的哥哥联系到了在秦安兴国镇做生意的一个老乡,托付其照管妹妹。民警随后驱车将郑某送到对方家中。
民警返回警所后,4时20分许,值班民警再次接到110处警指令:该辖区高坪村村民高先生电话报警,称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一直敲门,因不认识该男子,不敢开门,要求救助。
派出所民警抵达后发现,该男子言语不清,有明显的精神疾病特征。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所内后,通过耐心沟通,该男子自述叫何某,是魏店乡人,而当民警问及其家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时,该男子却一概不知。
派出所民警通过人口信息系统查询确认了何某的身份,但无法与其父亲取得联络。
民警随后与魏店派出所取得联系,经魏店派出所与何某所在的王窑村村委会负责人联系,早晨9时许,何某的父亲来到派出所将患精神分裂症的儿子何某安全接回。(记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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