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死行人后逃逸
司机将蹲三年大牢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成雄)一位20多岁的司机,驾车和路边的一位行人相撞,致其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司机没有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救治,而是驾车逃离现场。近日,司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2010年12月29日0时40分许,崔某驾驶一辆长安面包车,沿秦州区青年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光明巷十字以南路段时,与由北向南在路边行走的一位行人相撞,致其当场死亡。经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系交通肇事致颅脑损伤死亡。经秦州区城区交警大队认定,崔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崔某驾车逃离现场,后于2010年12月30日在家属陪同下到侦查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侦查中,被告人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3万元,死者家属请求对崔某从轻处罚。

    秦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崔某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在肇事逃逸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审理中能够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崔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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