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事故受伤 索赔胜诉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王琳 通讯员刘成娟)现年47岁的男子程某系麦积区马跑泉镇村民,去年8月上旬的一个傍晚,程某驾驶二轮电瓶车(后乘坐汪某),沿麦积区麦贾公路行驶至马跑泉镇大柳树桥头路段由南向西左转弯时,一辆小轿车沿麦贾公路由南向北驶来,两车避让不及相刮擦,形成交通事故。

    小轿车司机宁某驾车逃逸,程某和后坐乘员汪某受伤。经麦积区交警大队认定,小轿车司机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程某住院治疗5个月,小轿车司机宁某支付医疗费及其他费用4.7万余元。

    今年3月下旬,程某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麦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宁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8.4万余元。

    5月下旬,经司法鉴定:程某因外伤致左下肢活动受限,评定为八级伤残,左上肢活动受限,评定为九级伤残;程某后续治疗费评定为1万多元。

    法院审理查明案情,被告宁某所有的小型轿车投保了交强险。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水中心支公司在6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2万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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