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快速地发展、扩大、进步,这离不开日益庞大的外来务工人员付出的辛劳与汗水。他们的子女能否顺利、平等地受到正规教育,则体现了一个城市对这些务工人员的关爱与体贴。
记者从我市教育部门获悉,全市每年约有3万多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也就是说,我市城区小学和初中每年都敞开校门,接纳3万多名非本城区户口的孩子在学校内就读,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里孩子一样公平地接受国家正规的义务教育,像花儿般享受阳光雨露的滋润。
家长咨询
进入7月以来,一些从外地来秦州城区经商、从农村进城务工准备给孩子报名入学或转学的进城务工人员,就向本报生活热线来电,讲述他们各自的情况,咨询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的相关条件、程序,以及市区有哪些相关的政策措施。
“我们是去年带着孩子来到天水市开铺面做生意的,孩子快到报名上小学的年龄了,但是我们没有天水市的户口,也没有房产证,只有一个租房合同。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给孩子报上名、具体该怎么办呢?”
“我家是大门乡的,孩子转到城区中学一年多了,我想问的是:再过一年孩子参加高中招生考试时,政策跟城里孩子有区别吗?”
“我们两口子是武山县乡里的,丈夫在城里搞装潢,我在城里摆摊卖菜,娃娃在老家里没人管,今年我们想把他们带到城里读书。可我们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城市户口,不知道能不能到城里的学校报名、收不收借读费?另外,给大儿子转学的话有啥条件,要啥手续?”
也有一些家长说,听说个别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区上学时能享受免费课本,有时还有困难补助,那么是不是务工人员子女都能享受这些待遇?教育部门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还有什么政策和措施?
入学条件
带着部分家长想知道的一些问题,记者来到秦州区教育体育局咨询,教育股的史股长介绍说,多年来,秦州区坚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专门制定了《秦州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措施及管理办法》,按照城区学校实际接收能力,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
按照《秦州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措施及管理办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条件是: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秦州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3、流入地有稳定的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学生家长具备学生上学的监护条件;4、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城区就读的学生,除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同时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办理程序
史股长说,上述《办法》提出,具备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时,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1、提出申请。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子女持相关证明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
2、安排入学。区教体局对其入学申请进行审核,依据该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居住地证明,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其子女到相应学校入学。如暂时居住地就近的学校无力接收,区教体局可视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3、档案管理。根据区教体局统筹安排,接收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对所接收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单独建档,将入学申请表存入档案。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情况进行整理,并填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表,上报区教体局统一备案。
在介绍上述条件和办理程序时,史股长告诉记者,在具体实施上述《办法》的过程中,教育部门灵活实施,适当放宽首次入学条件,简化办理程序,首先实行由务工人员自行就近联系学校进行报名。“若务工人员实在自行联系不成,教体局可视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调整、安排,保证所有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全都及时报名、入学。”
就学措施
在教育股提供的《秦州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措施及管理办法》中,记者看到了详细的就学措施,尤其提出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五统一”政策,可以说对部分家长提出的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
首先就是落实保障措施。在制度保障方面,明确教育、财政、计划、编制等部门职责,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作为基数按相同标准分解教育费附加、安排公用经费;在教学管理方面,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实行“五统一”,即:与城市学生一样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统一考核评价;在收费、困难补助等方面,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市学生享受同样政策,并对务工人员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借读费。
第二个就学措施是,统筹安排学校。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对适龄儿童摸底调查情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及学校教学资源等情况,每年秋季要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城区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做到开放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第三个措施是开展特色教育。为使务工人员子女尽快融入城市教育,区教体局要求学校实行以课题研究深化融合、以主题活动促进融合、以重点干预优化融合等系列融合教育策略。通过一系列学习生活活动,助其建立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使他们终生受益。
四是完善升学考试办法。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实行平等的中考招生政策,让务工人员子女在就读的初中学校以同等条件参加中考,在录取过程中平等享受普高和职高的招生政策;高中招生政策向农村普通中学和薄弱学校倾斜,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另外,还有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等措施,提出通过定期家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在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帮助务工人员子女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真正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记者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