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记者 孙镇)“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注重整治成果,取得了初步成效。”9月14日,记者在市财政局采访时,副局长张进尚告诉记者:“政府采购实行的阳光操作,使采购申报、审批等一系列采购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了财政资金。”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级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专项攻坚整治行动由市财政局牵头实施,市监察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为协作单位。7月4日召开了全市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就专项整治行动作出了具体安排。市财政局作为牵头单位,及时成立了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工作组,起草了《天水市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专项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审核通过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主要内容、基本任务、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等,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了全面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沟通联系,相互配合,加强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行为,使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与全市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小金库”治理的监督检查相融合、相印证、相支持,使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取得了更加深入细致的效果。通过相关问题的纠正处理,有力地堵塞了采购工作漏洞,规范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人等相关人员的采购行为,深化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采购资金、采购项目是采购工作的源头,加强源头控制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支出效能的关键。为此,在采购工作中,市财政局从相关科室的职能出发,形成了从采购资金的拨付到采购资金归集、到采购资金的验证、采购项目的落实、采购结果的验收、采购款项的给付各个环节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配合紧密的工作制度。避免了个别采购人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严肃了政府采购纪律,而且通过源头控制,加强了预算管理,优化了支出结构,提升了支出效能。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政府采购执法情况和日常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和专项检查,夯实监管基础,切实发挥好政府采购在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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