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日报讯】(特约记者 兆康 赵丽)日前,记者从清水县卫生局了解到,自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以来,清水县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16358.39万元,受益达1222258人次,全县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资金使用率达73%。
近年来,清水县把新农合工作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新农合运行机制,健全卫生管事、财政管账、银行管钱的管理体制。制订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并配套出台了单病种管理、门诊特殊病种管理、重大疾病救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新农合稽查监管方案。探索出了新农合监管机制,县乡经办机构均开辟公示专栏,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定期向社会公示资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和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于2011年启动了参合农民在天水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出院即时获得补偿的制度,进一步方便了参合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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