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18时许,家住秦安县兴国镇腰崖村的靳某在该镇康坡村被人强行要走压岁钱145元,次日就此报案,请求查处。
秦安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通过对案发时间、地点进行了分析,因案发地附近的孙蔡村正在举办庙会,推测嫌疑人敲诈走钱财后去戏场挥霍的可能性较大。
办案民警根据受害人描述的体貌特征,通过蹲点守侯在孙蔡戏场将蔡某、康某等人抓获。经审讯,蔡某、康某等人交待了敲诈靳某压岁钱的违法事实。
办案过程中,民警通过对与蔡某交往密切的人员排查分析得出,蔡某等人可能还有其他违法事实。经过进一步询问,办案人员顺藤摸瓜深挖出蔡某、康某等人于2月15日9时许,在一家网吧上网时,康甲(化名)盗窃网吧显示器的重要线索。
2月20日,办案人员将此案核实后乘胜追击,将康甲抓获,康甲对盗窃网吧显示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因违法嫌疑人均未达到法定年龄,办案民警对违法行为人批评教育后由其家长领回严加看管。
(记者王琳 实习生曾洁 通讯员郑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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