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推诿抚养
儿子泪洒法庭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晓华 通讯员台忠义】未婚同居后生育子女,男方因感情不和离家出走,又和另一女子登记结婚,并拒绝抚养孩子和承担抚养费。女方得知后,将孩子带给男方自己也拒绝抚养。在开庭时,将孩子扔在法庭上各自离开,致使孩子泪洒法庭。

    近日,麦积区人民法院三阳川法庭对一件因同居关系引发的子女抚养纠纷案件,通过与基层组织联动,妥善调解,终于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04年3月,在浙江温州打工的天水小伙陈某与当地的姑娘谢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之后开始同居生活,于2005年4月生一男孩取名小君(化名),双方一直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在同居期间,双方一起经营一家小店,小日子过得比较红火。

    2009年6月,因琐事双方发生矛盾,陈某独自回到天水。一年后,经家人介绍,与当地的一个姑娘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2011年生育一小孩。在此期间,小君一直随谢某生活。双方有时只是电话联系,陈某也未将其结婚的事情告知谢某。

    2012年底,谢某带小君到天水找陈某时,得知陈某已和他人结婚。一气之下,大闹一翻,扔下小君独自回到温州。之后,谢某委托律师便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确定孩子抚养权给陈某,由陈某付清前几年的抚养费。

    庭审中,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原告谢某称自己身体有病,没有收入,南方消费高,无力抚养孩子,因此要求孩子由父亲抚养。被告陈某辩称,自己已经结婚,妻子对小君的出现也不能接受,而且自己还有一个孩子,南方教育条件好,对孩子成长有利,所以孩子由谢某抚养更好。

    当天小君和其外婆也一起来到了法庭。开庭时,双方互相指责对方,吵得不可开交。庭审结束时,把孩子扔在法庭各自离开。看到父母都不同意抚养自己,小明当场哭得泣不成声。经过法官与孩子沟通,小君说希望和妈妈一起生活。

    针对夫妻俩互相推诿的行为,承办法官带着孩子到陈某家里,邀请双方父母、谢某代理律师及陈某所在村的村干部,给两人开展调解工作。法庭对双方当事人互相推诿抚养孩子,将孩子扔在法庭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最后,谢某同意抚养孩子。由陈某承担抚养费,并一次性给谢某一定帮助。庭审后,在法庭的主持下,谢某将孩子领走,陈某支付了谢某1万元帮助费及孩子一年的抚养费。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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