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摊点起争执 打伤他人被拘役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景春燕】只因妻子在摆早点摊时与其他商贩发生争吵,随后赶至的李某在和对方厮打中,用板凳腿将对方胳膊打成骨折,构成轻伤,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被告人李某系河南农民,暂租住在秦州区玉泉镇东方红村。2012年8月24日上午6时许,李某的妻子因早点摊位的摆放问题同商贩刘某发生争吵,妻子担心吃亏,打电话叫来李某帮忙。被告人李某赶到现场后与刘某争吵起来,随即二人你一巴掌、我一拳地厮打起来,被围观群众劝开。后李某持一板凳腿朝刘某打过去,刘某用左胳膊拦挡时致左前臂外伤,左尺骨上段骨折。经司法鉴定属轻伤。案发当日下午17时许,被告人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审理中经秦州区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李某家属与被害人刘某就附带民事赔偿达成协议:由李某赔偿刘某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李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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