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魏淑英 吴珊珊】25日,记者从秦州区人民法院获悉,一男子从兰州窜至天水市秦州区,在繁华路段的商场门口、公交车站偷盗他人手机,最终重蹈覆辙再入监牢。
今年2月20日,我省古浪县的王某从兰州市来到秦州区伺机盗窃。次日11时至14时30分许,王某在秦州区商业大厦2路公交车站、兰天城市广场门口、兰天城市广场6路公交车站盗得徐女士等人三星、酷派等3部手机,价值共计2090余元。破案后,赃物全部追回,由公安机关发还给了失主。今年3月,王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5月,秦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其实,早在2009年,王某就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三年,2012年刑满释放。
法院最终以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