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于剑倚 通讯员张帆】一男子酒后与人争吵,因自己脚下不稳从楼梯上摔下受伤,却诬陷是他人所为。在民警调解下,这场纠纷很快平息。
2013年12月30日20时许,秦州公安分局石马坪派出所接到一市民报警,朋友把他推下楼梯受了伤,希望民警处警。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大众南路一餐馆内,一进门就看到一楼大厅内站着5个年轻人,两人正在争吵,其中一人脸部受伤。大厅内放置的一个大花瓶摔破了,瓷片散落一地,其中一块瓷片上沾有血迹。
民警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以及餐馆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才知。事发当天18时许,伤者张某和4个朋友来到餐馆的二楼包间吃饭,5人都喝了不少的酒。酒足饭饱后,几人下楼时,其中一位刘姓朋友对张某开了个玩笑,哪知引起张某的不满,两人就在楼梯上撕扯起来,经过朋友劝解后才停了手。当张某还有3级台阶就要下楼了,这时他突然转身又指着刘某大骂起来,刘某回敬两句后,张某欲上前来打刘某,谁料自己脚下不稳,身体便失去平衡,张某一个转身想一大步跨到地面上时,没想到脸部碰到了大花瓶的瓶沿上,就这样,张某摔倒了,花瓶也摔碎了。看到自己在众多亲朋面前丢了脸,张某就诬陷说是刘某故意推自己下楼梯的。
民警对于张某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随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知错的张某给刘某赔了礼,又主动赔偿了餐馆的损失,后在几个朋友陪同下到医院去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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