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三字”真经 巧解涉农纠纷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景春燕】 甘谷县法院近年来在“涉农”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以“快”、“调”、“强”相结合,巧妙地化解了一件件涉农案件,全力维护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2013年12月24日,甘谷县法院六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长达十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2004年1月,被告李某租赁了原告黄某的1亩承包地,双方约定每年租金折粮食780斤。2012年租赁合约到期后,李某请求续租,原告黄某不同意,要求归还土地。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黄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收回耕地。2013年12月,甘谷县法院六峰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承办法官实地走访调查,多次给当事双方做工作、讲道理,使得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成功调解了这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甘谷县法院在“涉农”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重点念好“快、调、强”三字经:“快”,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并实行“先调后审,审执优先”原则,对于简易涉农纠纷进行速裁速调;“调”,针对涉农纠纷大都是些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的情况,办案法官们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运用“立案调、预约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外调”等方式,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强”,加强和充实“涉农”案件的审判力量,指定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负责审理“涉农”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破坏农业生产、损害农民利益的“涉农”案件。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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