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景春燕】武山县一对情侣在吵架闹分手期间,女方结识了新男友,然而不久二人和好后,却合谋以退还彩礼为由,骗得“新任男友”2万余元。日前,武山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年26岁的被告张某和23岁的被告严某是武山县的一对情侣。2013年农历正月,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张某赌气回到自己家中。在此期间,张某经人牵线,结识了邻村男子李某,二人处起了对象。然而没过多久,严某和张某二人又和好了,并双双离家出走。严某得知张某新结识了男友李某后,遂指使张某打电话向李某借钱。2013年3月1日,张某打电话告诉李某,自己欠前男友严某2万元彩礼钱,只要李某还给严某2万元,张某就回武山继续与其交往。李某信以为真,先后向严某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去退还的彩礼及路费21000元。拿到钱的张某和严某携款潜逃,并在北京、宁夏中卫将赃款全部挥霍。2013年4月12日,二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被抓获。案发后,张某的家属退赔给被害人21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严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现金21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故依法分别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