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辆轿车被划伤
毁坏财物领刑罚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天水晚报讯【记者蔚军平】一男子酒后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将停放在楼下的16辆小轿车划伤,最终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罚金5000元。

    今年20出头的曹某,家住秦州区。2012年11月8日22时许,其酒后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将停放在天水市某厂家属楼前的16辆小轿车划伤。经天水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损失价值为6200元。

    去年1月29日,曹某因涉嫌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取保候审。破案后,曹某家属已赔偿各被害人全部损失,各被害人请求对曹某从轻处罚。

    8月29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向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2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目无国法,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曹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审理中能够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所以,可从轻处罚。

    今年1月13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依据我国《刑法》等有关规定,法院随后以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5000元。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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