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王建华 通讯员王琦】停车场在票据用完的情况下最好给车主解释明白,否则极易引起对方的误解。近日,大城派出所民警就处理了一起因停车收费不给票据而引发的纠纷。
1月15日13时许,在我市做生意的四川籍男子孙某,将自己的私家车停放在大众南路一停车场后去办事。17时许,当他来到停车场驾车出门时,收费员告知要收取10元停车费,这让孙某感到有些困惑,自己平时经常在此停车,停车费为5元,怎么今天就涨成10元了。当他从收费员口中得知自己因停车时间过长而涨价时,孙某没有提出异议,当即缴了10元钱,而当孙某向收费员索要票据时,对方却说没有发票。这让孙某有些难以理解,于是他故意将车开到出口处停了下来,孙某的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其它车辆无法正常进出停车场。收费员前来制止时,双方发生了争吵。随后,收费员报了警。
接警后,秦州公安分局大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对孙某的行为给予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将堵在出口处的轿车挪开。
停车场秩序恢复后,民警对于交费不给票据一事进行调查,停车场一负责人也对此作了解释,由于去年的票据已用完,今年的发票还没到,所以无法给车主提供发票。随后,民警给双方进行调解,负责人就发票一事没有事先告知孙某表示了歉意,答应三天内拿到发票后,主动约孙某来取;而孙某也为自己的不冷静向对方道了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