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 景春燕】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调解理念,坚持“调”字优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2013年,全市法院调解率73.28%,撤诉率16.66%,调撤率89.94%,调撤率再创新高。
在案件审理中,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了内外联动、全员参与、有效衔接、全程渗透、加强规范、注重实效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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