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起纠纷
新春伊始法官巧调解
http://www.tsrb.com.cn 2015-01-23 10:42:15 星期五     字体设置:

    

    天天天水网讯 2月7日,是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麦积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法官来到当事人冯某家中,转达了保险公司赔偿意见,并通过一系列调解,使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2013年5月30日晚22时许,冯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摩托车,沿麦积区社棠工业园区由西向东行驶时,与杨某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致冯某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急性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住院治疗了42天,支出医疗费用50543.09元。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冯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杨某承担次要责任。事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1月2日,受害人冯某将司机杨某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麦积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法官经了解得知,由于冯某为治病已花光积蓄,现又急需二次手术,否则将有生命危险。司机杨某却对事故责任划分表示不满,且提出其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方责任险,即使赔偿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鉴于受害人冯某经济困难,本案情况特殊,法官决定对本案先行诉前调解。法官首先约谈保险公司,经劝说,保险公司同意对受害人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按法律规定的标准予以赔偿,但不承担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

    由于冯某受伤严重,行动不便,在大部分赔偿款有保障后,法官于2月7日新年后第一个工作日来到冯某家中,转达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意见,并向冯某讲解相关赔偿标准,详细询问了冯某的调解意见。随后,法官又约谈了司机杨某,最终杨某同意承担一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鉴定费、诉讼费等费用。

    2月11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在调解协议及民事调解书上确认签字。日前,本案赔偿款已全部到位。 (刘炜)

 

来源: 天天天水网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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