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天水网讯【记者蔚军平 通讯员陈刚】一男子窜至多家电脑专卖店,盗得4台价值总计为12279元的笔记本电脑,为此换来了8个月的刑期。
去年8月9日至19日,秦州区的马某在兰天城市广场地下一楼一家“惠普”专卖店、某科技商店以及秦州区解放路一商场盗窃作案3起,盗得“惠普”、“华硕”、“神州”笔记本电脑共4台。经天水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笔记本电脑价值共计12279元。破案后被盗的两台华硕笔记本电脑追回已发还失主。
10月11日,马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逮捕,12月3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今年3月10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被告人马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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